來源:法師兄 2023-07-09 04:39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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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設賭場罪可以認定為共犯的五類情形: 1、提供賭博機、資金、場地、技術支持、資金結算服務的; 2、受雇參與賭場經營管理并分成的; 3、為開設賭場者組織客源,收取回扣、手續(xù)費的; 4、參與賭場管理并領取高額固定工資的; 5、提供其他直接幫助的情形。 這些人員明知他人利用賭博機開設賭場,有的為其提供開設賭場的物質技術條件,有的為賭場組織客源并從中牟利,有的受其雇用從事直接幫助行為,都符合《刑法》關于共同犯罪的規(guī)定,應當以開設賭場罪的共犯論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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